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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辅修专业(第二学位)招生简章
2019-09-26 10:10   审核人:

一、招生专业及授予学位

1.金融学(经济学学士)  2.国际经济与贸易(经济学学士) 3.会计学(管理学学士)

4.市场营销(管理学学士)

二、主干课程

  1.金融学专业:宏观经济学、微观经济学、金融学、国际金融、证券投资学、保险学、期货市场、商业银行管理、信托与租赁、金融风险管理等。

  2.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: 国际贸易原理、国际贸易实务、世界经济学、国际市场行情、国际技术贸易、报关实务等。

  3.会计学专业: 微观经济学、宏观经济学、管理学、金融学、基础会计、中级财务会计、财务管理、成本会计、审计学、税法、经济法、管理会计、企业财务报表分析、统计学等。

4.市场营销专业:市场营销学、消费者行为学、市场调查与预测、广告学、物流管理、公共关系学、国际营销学、战略营销学、服务营销、市场营销情景模拟、零售业营销、房地产营销等。

三、学费

1、金融学专业           辅修专业(第二学位):5400元/年 辅修专业:3000元/年  

2、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  辅修专业(第二学位):5400元/年 辅修专业:3000元/年

3、会计学专业          辅修专业(第二学位):3465 元/年 辅修专业:1925元/年    

4、市场营销专业         辅修专业(第二学位):3150元/年 辅修专业:1750元/年

四、招生对象及条件:

1.辅修专业招生对象应为我校一年级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。

   2.经管学院根据辅修专业实际要求,组织考核,根据考核结果录取。

五、学制与修读时间

  辅修专业(第二学位)学制一般为两年。主要安排春秋季学期周六周日授课,另外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寒暑假短期集中授课。

六、证书发放

1.辅修专业证书

学生完成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内规定的全部课程(教学环节)且考核合格,颁发黑龙江大学辅修专业证书。

2.辅修专业第二学位证书

满足以下条件,且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的,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,可授予黑龙江大学辅修专业第二学位证书。

1)学生达到辅修专业合格标准,获得辅修专业证书;

2)辅修专业学分绩点不低于6.7;

3)主修专业获得学士学位证书。

七、咨询及报名、交费

报名时间: 2019年9月18日—10月11日          

报名地点:汇文楼945(经管学院党团办)

咨询: 0451-86604558(许老师)

黑龙江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

201991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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