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评选黑龙江大学第二十七届“校园最佳”大学生的通知》要求,按照文件精神、择优选拔等方面原则,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进行遴选。经学生自愿申报,材料审核、学院答辩,最终拟推荐10名候选人至学校参加评选,现将推荐结果公示如下:
公示期为2023年3月29日—4月6日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联系刘老师、肖老师,联系电话:86609045。